前段时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认可中心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内设机构共设17个部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4个、业务管理部门4个、业务工作部门9个,并已经在今年5月1...
前段时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认可中心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内设机构共设17个部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4个、业务管理部门4个、业务工作部门9个,并已经在今年5月1日起对外正式开展工作。(具体内容点击查看《5月1日实施|认可中心内设机构新调整》)
小编就认可中心内设机构调整后一些常规问题的Q&A,做了个分类,整理了认可中心9个业务工作部门的职责和联系方式,方便大家日常问询和沟通交流。
常规问题看过来
Q1:如何查询获认可证书信息?
A1:请前往CNAS官网“获认可的机构名录”栏目查询(www.cnas.org.cn首页右侧中部“查询专区”,按照所需查询机构类型选择“获认可认证机构”/“获认可实验室”/“获认可检验机构”)。
Q2:如何查询CNAS认可规范文件?
A2:请前往CNAS官网“认可规范”栏目查询(www.cnas.org.cn首页上方“认可规范”栏目,根据需要进行查询)。
认证机构认可看过来
一、 体系认证机构认可部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管理体系认证、人员认证、软件评估等认可制度和方案研究,及相关领域工作组的牵头管理工作;
2.组织相关机构认可申请受理、评审以及后续的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承担部分现场评审工作;
3.负责审查评审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提交认可评定;
4.负责认证信息的统计与分析,认证机构变更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以及认可费用收缴管理工作;
5.负责认证机构专门委员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6.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方式
二、 产品认证机构认可部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产品认证、服务认证、审定核查等认可制度和方案研究,及相关领域工作组的牵头管理工作;
2.组织相关机构认可申请受理、评审以及后续的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承担部分现场评审工作;
3.负责审查评审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提交认可评定;
4.负责认证信息的统计与分析,认证机构变更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以及认可费用的收缴管理工作;
5.负责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6.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方式
实验室认可看过来
三、 物理实验室认可部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物理类实验室认可制度和方案研究,及相关领域工作组的牵头管理工作;
2.组织质量监督、工信、电子电器、机械和轻工类等实验室认可申请受理、评审以及后续的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承担部分现场评审工作;
3.负责审查评审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提交认可评定;
4.负责实验室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5.承担政府委托的资质认定,以及政府、行业和社会委托的相关技术评价等工作;
6.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方式
四、 生物化学实验室认可部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生物、化学类实验室认可制度和方案研究,及相关领域工作组的牵头管理工作;
2.组织海关、食药、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农村农业、生物和化学类等实验室认可申请受理、评审以及后续的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承担部分现场评审工作;
3.负责审查评审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提交认可评定;
4.负责实验室专门委员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5.承担政府委托的资质认定,以及政府、行业和社会委托的相关技术评价等工作;
6.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方式
五、 校准实验室认可部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校准类实验室认可制度和方案研究,及相关领域工作组的牵头管理工作;
2.组织校准、国防,以及电子电器第一方实验室认可申请受理、评审以及后续的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承担部分现场评审工作;
3.负责审查评审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提交认可评定;
4.负责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5.承担政府委托的资质认定,政府、行业和社会委托的相关技术评价,以及军民融合等工作;
6.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方式
六、 特殊标准实验室认可部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医学、生物安全、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提供者、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实验动物、科研、生物样本库等特殊标准认可制度和方案研究,及相关领域工作组的牵头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医学、生物安全、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提供者、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实验动物、科研、生物样本库等实验室和机构认可申请受理、评审以及后续的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承担部分现场评审工作;
3.负责建设和维护能力验证资源平台;组织参加国际能力验证计划。
4.负责审查评审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提交认可评定;
5.负责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6.承担政府委托的资质认定,以及政府、行业和社会委托的能力验证、良好实验室规范等技术评价工作;
7.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方式
检验机构认可看过来
七、 检验机构认可部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检验机构认可制度和方案研究,以及相关领域工作组的牵头管理工作;
2.组织检验机构和住建、交通、特设、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网信、进出口商品检验等实验室认可申请受理、评审以及后续的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承担部分现场评审工作;
3.负责审查评审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提交认可评定;
4.负责检验机构专门委员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5.承担政府委托的资质认定,以及政府、行业和社会委托的相关技术评价等工作;
6.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方式
认可监督看过来
八、 认可监督部
(一)部门职责
1.归口承担并组织开展政府委托的对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等的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调查等技术支撑工作;
2.归口与认证认可协会行业自律监督活动等的联动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CNAS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开展CNAS确认审核工作;
5.负责对已认可的机构及其客户有关的投诉调查处理工作;
6.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方式
认可评定看过来
九、 认可评定部
(一)部门职责
1.组织开展各类机构认可项目的审核与评定,及认可证书的制作与发放工作;
2.负责认可标识和认证机构国际互认标识使用许可协议的管理工作;
3.负责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认可费用收缴管理工作(除受理费和认证机构认可费用收缴);
4.负责实验室等相关机构初次认可和资质认定技术评价的申请资料接收和评审任务分配;
5.负责各类机构认可状态的控制和认可信息的发布与统计工作;
6.负责各类机构(除认证机构外)变更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7.负责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业务主任专题会议秘书工作;
8.负责评定专门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9.承担政府委托的资质认定对口联系工作,承担相关服务平台的对口联系工作;
10.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11.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方式